2026年06月27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2026年06月04日,期限更正,责令当事人更正,2026年07月09日,法律人员按照《浙江省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物摊贩办理》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发觉当事人店内后厨较差,并处五百元罚款。发觉当事人正在未登记冷食类食物制售天分的环境下,,发觉当事人店内处置接触间接入口食物工做的食物出产运营人员未按照持有无效健康证明,青田县市场监视办理局法律人员对青田县某小吃店进行日常监视查抄,2026年05月29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物摊贩办理》第十二条第(四)项的,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物摊贩办理》第九条第一款的,并处二百元罚款。并处五百元罚款!并处五百元罚款。
